本公司董事會已訂定「董事會暨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作業辦法」,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績效評估,評估範圍包含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績效評估。
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結束時執行內部評估作業,採用內部問卷方式進行當年度績效評估,內容包含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運作評估及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遴選或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整體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函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業已提報民國115年2月3日董事會。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結果為特優(4.90 分),個別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結果為特優(4.98分),顯示董事會整體運作健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