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報酬委員會

依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三名委員組成,其中至少半數成員為獨立董事。

委員會並由全體成員推舉一名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相關運作依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一、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分別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獨立性情形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獨立董事
兼召集人
李樑堅
  1. 均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營業商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
    ● 皆具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2. 獨立董事專業資格與經驗請參閱官網董事資訊說明。
  1. 均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營業商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6條第一項之規定。
  2. 均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之情事。
  3. 最近2年均未提供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
  4. 薪酬委員及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0
獨立董事 陳冠能 0
獨立董事 黃義佑 0

二、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14年5月26日至117年5月25日,114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
次數
實際出席率(%)
【B/A】(註)
備註
召集人 李樑堅 3 0 100% 註2
召集人 馬振基 1 0 100% 註3
委員 陳義明 1 0 100% 註3
委員 陳冠能 2 0 100% 註4
委員 黃義佑 2 0 100% 註4
註:薪酬委員之實際出席率(%),以其在職期間薪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3.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

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以下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4.114年度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薪酬委員會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資報酬
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4.03.11 第一次 通過分配本公司113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討論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交董事會由全體
出席董事同意通過,並提股東會報告
通過本公司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比率討論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交董事會由全體
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4.05.26 第一次臨時 推選第六屆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召集人。 經薪酬委員討論無異議通過推舉李樑堅委員擔任本委員會召集人及會議主席
114.08.07 第二次 通過本公司113年經理人員工紅利分配及114年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交董事會由全體
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薪酬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提交董事會由全體
出席董事同意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