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落實永續發展,本公司於114年5月26日董事會報告由經營團隊所組成『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本公司永續運營政策、制度及管理方針之訂定與檢討及跨部門溝通。並以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方面,做為評估永續經營重要的指標及投資決策。

由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及會議主席,獨立董事為委員,而各事業單位與人資、廠務、財會、策規、法務與投關等單位,依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與公司治理G等功能組織及推行實務編成各項工作小組。

目標

組織架構
永續發展委員簡介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少於三人,且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

委員均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並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永續發展委員會之運作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1. 本公司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計4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4年5月26日至117年5月25日,114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開會1次(A),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註1) 備註
召集人
(總經理)
林志明 註2 1 0 100%
委員
(獨立董事)
李樑堅 節能減碳技術與能源管理實務 1 0 100%
委員
(獨立董事)
陳冠能 節能減碳技術與能源管理實務 1 0 100%
委員
(獨立董事)
黃義佑 製程減碳與綠色轉型技術 1 0 100%

註1:永續發展委員之實際出席率(%),以其在職期間永續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總經理長期參與公司營運決策,熟悉企業營運風險、供應鏈管理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具備整合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議題之專業能力,並領導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推動永續目標。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永續委員會之建議事項:無。
  2. 永續發展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其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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