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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永續發展,本公司於114年5月26日董事會報告由經營團隊所組成『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本公司永續運營政策、制度及管理方針之訂定與檢討及跨部門溝通。並以環境保護(E,Environment)、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方面,做為評估永續經營重要的指標及投資決策。
由總經理擔任總召集人及會議主席,獨立董事為委員,而各事業單位與人資、廠務、財會、策規、法務與投關等單位,依環境保護E、社會責任S、與公司治理G等功能組織及推行實務編成各項工作小組。

本公司於民國114年5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人數不少於三人,且半數以上為獨立董事。
委員均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並由總經理擔任召集人及會議主席。永續發展委員會之運作依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
| 職稱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註1) | 備註 |
|---|---|---|---|---|---|---|
| 召集人 (總經理) |
林志明 | 註2 | 1 | 0 | 100% | |
| 委員 (獨立董事) |
李樑堅 | 節能減碳技術與能源管理實務 | 1 | 0 | 100% | |
| 委員 (獨立董事) |
陳冠能 | 節能減碳技術與能源管理實務 | 1 | 0 | 100% | |
| 委員 (獨立董事) |
黃義佑 | 製程減碳與綠色轉型技術 | 1 | 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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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永續發展委員之實際出席率(%),以其在職期間永續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註2:總經理長期參與公司營運決策,熟悉企業營運風險、供應鏈管理及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具備整合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議題之專業能力,並領導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推動永續目標。 其他應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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